
公告日期:2025-04-22
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2024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4 年 2 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顺利完
成董事会换届,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两名独立董事尹美群、秦永慧以及董事解晓宁组成,独立董事尹美群为会计专业人士并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3 名委员均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且均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审计委员会的设置符合法定要求。
2024 年 10 月,解晓宁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
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为了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开展,根据控股股东推荐意见,公司选举王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9 次会议,具体情
况如下:
(一)2024 年 2 月 2 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
(二)2024 年 4 月 29 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 2024 年工
作计划的议案》
2.《关于 2023 年度内审工作质量评估报告的议案》
3.《关于 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5.《关于 2023 年度公司财务决算的议案》
6.《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确认 2023 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三)2024 年 4 月 29 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四)2024 年 7 月 10 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五)2024 年 7 月 26 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六)2024 年 8 月 29 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七)2024 年 9 月 19 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暨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相关事宜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八)2024 年 10 月 30 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九)2024 年 12 月 17 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3.《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二、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主要工作
(一)监督及评价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的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
和诚信状况等进行充分了解和审查,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兴华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同时,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所的审计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认为中兴华所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义务和责任。
(二)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相关审计事项
审计委员会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工作的有关要求,与中兴华所沟通协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事项,确定审计工作计划,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工作进度及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中兴华所的沟通与配合,确保审计工作顺利完成。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审计委……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