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603059 证券简称:倍加洁 公告编号:2025-022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 年 4 月 29 日,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注销第四期股权激励期权合计801,000 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1、2021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2021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上述会议相关信息分别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2021 年 11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媒体披露了相关公告。
2、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 10 天。在公示期内,
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2021 年 12 月 10 日,
公司公告了《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1-060)。
3、2021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
要》、《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并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披露了《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61)。
4、2021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
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确定以 2021 年 12 月 28 日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向符合条件的 121 名激励对象授予 437.4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20.80 元/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22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之法律意见书》。原激励对象中 25 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 880,000 份;1 名激励对象因成为监事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注销其已获授
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 60,000 份;15 名激励对象 2021 年度部门绩效考
核结果为 D,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当期全部股票期权共 120,400 份;19
名激励对象 202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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