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加洁:倍加洁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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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4-30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对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会共有三位独立董事,分别为程德俊先生、李刚先生、李志斌先生。程德俊先生、
李刚先生、李志斌先生在 2024 年度任职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于近日收到三位独立董事提交的《关于 2024 年度独立性的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
对三位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如下意见: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程德俊先生、李刚先生、李志斌先生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在 2024 年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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