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3-28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名为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
成立日期:2008 年 12 月 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 66 人,注册会计师 300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40 人。
3、业务规模
2024 年度收入总额为 46,302.57 万元(含合并数,未经审计,下同),审计
业务收入为 30,882.36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21,106.92 万元。审计 2024 年上
市公司年报客户家数 125 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86 家。
4、执业记录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行政监管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期
间有 3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22 次(其中 21 次不在
本所执业期间)、自律监管措施 6 次(均不在本所执业期间)。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综合考虑,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
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北京德皓国际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北京德皓国际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时间安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重大审计发现、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审计,北京德皓国际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北京德皓国际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
作,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公允合理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4 年 3 月,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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