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9
紫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告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五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紫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确保财务报告信息真实、完整,提升企业治理和经营管理水平,规范公司的财务行为,维护股东的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紫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照执行。
第三条 财务报告,是指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文件,包括年度财务报告、中期财务报告及其他财务报告。
第二章 岗位分工与职责安排
第四条 部门职责
1、财务部职责
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财务会计核算,编制和报送财务 报告,进行财务分析,及时、准确地提供财务会计信息;
2)负责公司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审核、编制上报有关财务报表,并进行 综合分析;
3)根据公司制度规定履行与财务管理相关的其他职责。
2、其他部门的职责
健全和完善各种原始记录和按照内部管理要求及时填报各种报表包括内部公司报表,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及时上报有关财务信息。
第五条 会计机构负责人对财务报告编制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 公司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表、资料以及其他法定财务报告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签署。
第七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公司财务报告的最终负责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财务报告承担最终责任。
第三章 重大财务事项的判断和处理
第八条 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解释制定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政策首次采用时,由财务部部长拟订采用会计政策的草案,经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核,财务部部长根据审核意见修订后,逐级提交董事长审批,董事会审议批准。必要时,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第九条 跟踪会计政策变化
财务部部长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变动情况,结合公司业务和经营特点研究对公司的适用性,充分与内部相关部门和外部审计师沟通研究、必要时征询准则制订机构和监管机构的意见后,根据研究沟通结果及时拟订或修订公司会计政策的草案。
第十条 变更会计政策
财务部部长起草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拟订或修订草案,报财务总监、总经理、董事长审批确认后,签发草案至外部审计师以征求意见,由财务部部长对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进行详细说明,必要时还需外部审计师对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进行书面说明。
财务部部长综合征求意见撰写相关会计政策的拟订或修订议案;议案经财务总监审核确认后,逐级提交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审批,董事会审议批准。必要时,提交股东会审批批准。
第十一条 判断、确认重要会计估计
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和解释制定公司重要的会计估计。公司采用重要会计估计前,由财务部部长拟订重要会计估计的草案,经财务总监审核后,逐级提交总经理、董事长审批,董事会审议批准。必要时,提交股东会审批批准。
财务部部长在拟订和复核重要会计估计时,若发现重要会计估计与实际状况存在重大差异,且判断该影响长期存在时,及时拟订重要会计估计或变更草案,对重要会计估计的方法、依据、复核测试情况、变更原因、内容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的影响进行分析说明。必要时还需外部审计师对会计估计变更的合理性进行书面说明。
第十二条 变更重要会计估计
财务部部长拟订或修订相关会计估计草案,报财务总监、总经理、董事长
确认后,签发草案至外部审计师以征求意见。
财务部部长综合征求意见撰写相关会计估计的拟订或修订议案;议案经财务总监复核确认后,逐级提交总经理、董事长审批,董事会审议批准。必要时,提交股东会审批批准。
第十三条 其他重大财会事项的初步判断和会计处理
财务部部长于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财务报告前,识别、搜集和归纳公司当期发生和续存的重大会计估计与判断等事项,对当期的重大会计事项进行测算、分析和提出初步处理意见,编制《重大财会事项处理意见的报告》,报财务总监、总经理审核,报董事长审批。《重大财会事项处理意见的报告》应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重要会计事项的内容、重要会计事项的会计处理、对本公司财务影响。
除会计政策采用及变更、重要会计估计变更外,公司重大会计事项还应包括财务报告各期内其他可能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重要会计事项。如:股票及债券发行、股权收购及转让、重大代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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