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紫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紫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燕食品”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广发证券对紫燕食品持续督导期限已届满,根据《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情况 内容
上市公司名称 上海紫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603057
注册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申南路 215 号
法定代表人 戈吴超
董事会秘书 曹澎波
证券事务代表 黄思敏
联系电话 021-52969658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2 年 9 月 26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保荐工作概述
广发证券对紫燕食品的保荐工作期间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发行保荐工作阶段;第二个阶段为持续督导阶段。广发证券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恪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勤勉尽责地完成了对紫燕食品的保荐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保荐阶段
发行保荐阶段,广发证券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就风险因素、发行人基本情况、业务与技术、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公司治理、财务会计信息、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业务发展目标、募集资金运用及其他重要事项等内容进行充分详细的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
提交推荐文件后,广发证券配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组织发行人及其它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答复,按照要求对涉及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特定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或者核查。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提交推荐股票上市所要求的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持续督导阶段
持续督导阶段,针对公司具体情况,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在持续督导阶段完成了以下工作:
1、督导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各项承诺,持续关注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3、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4、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对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或事后审阅,并对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5、关注社交媒体关于公司的报道和传闻,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
6、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等事项,并发表意见。
7、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及年度保荐工作报告等相关文件。
三、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无。
四、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发行保荐阶段,紫燕食品能够及时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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