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紫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简称 紫燕食品
保荐代表人姓名 孟晓翔 上市公司代码 603057.SH
保荐代表人姓名 谭旭 报告年度 2024 年
一、保荐人自上市公司发行证券或前次提交《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起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一)现场检查情况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于 2024 年12 月 27 日对上海紫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燕食品”或“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参加人员为孟晓翔、荆晨曦等。
现场检查过程中,保荐机构结合紫燕食品实际情况,对紫燕食品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信息披露情况、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及经营状况等方面进行了检查,检查的手段如下:(1)对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曹澎波先生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2)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规则以及其他内部控制制度;(3)查阅公司历次三会文件及信息披露文件;(4)查看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5)查阅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的开立情况、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会计凭证以及相关会议记录、决议等文件资料;(6)查阅了公司的定期报告、主要销售合同和采购合同等业务资料。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4 年度以来,公司治理规范,内部控制有效;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宜;公司独立性良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不存在
对外担保的情形,公司涉及的关联交易、重大对外投资等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审
议和信息披露程序;公司经营情况正常。
(二)日常督导情况
广发证券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紫燕食品进行了持续督
导,2024 年度日常督导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1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 广发证券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已
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 广发证券已与紫燕食品签订《承销暨保荐协议》,该
2 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 协议已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
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备案。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 2024 年持续督导期间,广发证券通过日常沟通、定期
3 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查阅相关文件等方式,对
紫燕食品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
4 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2024 年持续督导期间,紫燕食品无重大违法违规事项。
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予以披露。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 2024 年持续督导期间,紫燕食品及相关当事人无重大
5 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 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
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 2024 年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
6 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 理人员严格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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