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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17 21:54:12 股吧网页版
紫燕食品: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8

紫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四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为规范紫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

资行为,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紫燕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参照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包括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的对外投资。对外投资

是指以获取投资收益为目的,将公司现金、实物、无形资产或其他财产权利通过权益性投资、债权性投资的方式向境内外的其他单位进行的投资,以及该等投资的处置,包括但不限于:

1、单独或与他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等经济实体;

2、收购、出售、置换其他公司股权;

3、增加、减少对外权益性投资;

4、股票投资、债券投资;

5、委托理财、委托贷款;

6、对外发放贷款;

7、改变对外投资的主要合同条款;

8、其他投资事项。

第四条 公司投资应遵循以下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
策;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企业资源;促进要素优化组合;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第二章 投资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 公司应确保办理投资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公
司应在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与评估、决策与执行、记录与保管、处置的审批与执行等岗位相互分离,不得一人兼任两个岗位。

第六条 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总裁各自在其权限范围内,对公司的

投资做出决策。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对外投资的管理机构:

1、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和发展规划编制并指导实施投资计划;

2、对投资项目的预选、策划、论证、实施以及实施后考核等管理与监督工作;

3、负责跟踪分析新增投资企业或项目的运行情况;

4、与财务部共同参与投资项目终(中)止清算与交接工作;

5、本制度规定的其他职能。

第八条 财务部负责投资项目效益评估、筹措资金、办理出资手续等。

第三章 投资决策及程序

第九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为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负责在其权限范围

内行使投资决策权。

按《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要求,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人民币;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人民币。

按《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交易,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1、对外投资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该对外投资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对外投资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

3、对外投资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人民币;
4、对外投资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

5、对外投资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人民币。

若对外投资标的为股权,且购买或出售该股权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的,该股权对应公司的全部资产和营业收入视为上述对外投资涉及的资产总额和与交易标的相关的营业收入。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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