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4-18
上海紫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上海紫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并对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现将本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和兼职情况
戴黔锋先生:1977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
历,中共党员。曾任贵州工业大学经管学院(现贵州大学)教师,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产品部经理,上海盛高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北京中智盛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公司独立董事。
(二)关于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雇佣关系、交易关系、亲属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5 次董事会,1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所有会议,
并在股东大会作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在参加董事会会议时,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审慎地发表独立意见,对各项议案未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 4 次审计委员会、3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 次战略与发展
委员会,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未召开提名委员会。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和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成员,均亲自出席委员会会议,与管理层充分沟通和讨论,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对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直接与中小股东互动交流,
听取中小股东的诉求和建议,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公司会议的时间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内控管理等情况进行现场调研。日常通过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交流,及时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督促公司规范运作。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给予了充分的支持,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履行职能,在会议召开前,能够及时提前通知并提供相关会议资料,使我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为我履职提供便利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为正常的经营发展需要而产生的,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规定,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未变更或豁免承诺,仍诚信守信严格按照承诺内容履行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任职期间内,本人审阅了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披露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审计机构,经核查,我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提供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公司续聘财
务审计机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未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未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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