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7-01
上海紫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闵行区申南路 215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
腾飞一街 2 号 618 室
紫燕食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1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
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
文作为做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A股) 本次拟发行股数 不超过4,200万股
每股面值 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 ]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 [ ]年[ ]月[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41,200万股
公司发行及股东发售股
份数量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4,200万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10%。本次
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不涉及老股转让。
公司实际控制人钟怀军、邓惠玲、钟勤沁、戈吴超、钟勤川承诺:自公司
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亦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宁国川沁、宁国勤溯、上海怀燕、宁国织锦、
宁国筑巢、宁国衔泥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机构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机构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亦不
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近亲属钟怀勇、钟怀伟及其亲属控制的企业宁国源茹承
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本机构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本机构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亦不由公司回
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股东嘉兴智潞、深圳聚霖成泽、上海智祺、宁波康同、福州悦迎、深
圳商源盛达、深圳江河盛达、嘉兴智锦、桂久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
日起12个月内,本人/本机构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本
机构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亦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其他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曹澎波、崔俊
锋、周清湘、蒋跃敏、刘艳舒、周兵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
股份,亦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
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
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
诺
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钟怀军、戈吴超、桂久强、曹澎波、
崔俊锋、周清湘、蒋跃敏承诺:( 1)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
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公司如
有派发股利、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亦将作相应调
整)。( 2)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
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
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监事刘艳舒、周兵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担任公
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股份。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21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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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
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公司
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
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
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 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
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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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重大事项提示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公司实际控制人钟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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