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603056 证券简称:德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3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股份金额: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7,500 万元(含,下同),不
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下同);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回购股份价格: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6.00 元/股(含,下同);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期限: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回购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
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间
接控股股东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日起,未来六个月内暂不存在
减持计划。若相关人员未来拟实施减持股份计划,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 A 股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如果股东会未能审议通过,将导致本回购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2、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3、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4、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5、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和《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回购股份拟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5/4/25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7,500万元~15,000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16.00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4,687,500股~9,375,000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0.46%~0.92%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促进股东价值最大化,并
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及合理估值水平等因素,拟进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二)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
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2、如果在此期限内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上述期限内回购股份总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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