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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4 19:23:30 股吧网页版
德邦股份: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4月制定)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5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2025 年 4 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舆情管理工作,提升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商业声誉、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及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分为重大舆情与一般舆情: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损害公司公众形象或干扰正常经营活动,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大幅变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五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工作机制。

第六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及时了解并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管理、行业环境和投资者结构等状况及其变化,关注公司重大舆情。

第七条 公司成立舆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公司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工作组其他成员根据舆情工作需要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八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主要是重大舆情)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拟定并决定各类舆情的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负责做好舆情处理过程中与各级监管机构的沟通和汇报工作;

(五)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公司证券部是舆情处理的牵头工作部门,在舆情工作组领导下牵头采集舆情信息,管理媒体信息,监控重要舆情动态,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负责汇报各类舆情的信息和处理情况等相关工作。

第十条 公司及子公司其他各职能部门等作为舆情信息采集配合部门,应积极配合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做好舆情管理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配合开展舆情信息采集相关工作;

(二)及时向公司证券部通报日常经营、合规审查等过程中发现的舆情情况;
(三)其他舆情及管理方面的响应、配合、执行等职责。

上述职能部门和人员报告舆情信息应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及漏报。

第三章 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十一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一)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快速制定相应的舆情应对方案;

(二)协调回应、真诚沟通。公司在处理舆情的过程中,应协调和组织好对外发声和回应,严格保证一致性,同时要自始至终保持与各方的真诚沟通。在不违反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下,真实真诚解答各方关于舆情相关的疑问、疑虑,以避免在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引发不必要的猜测和谣传;

(三)勇敢面对、主动承担。公司在处理舆情的过程中,应表现出勇敢面对、主动承担的态度,及时核查相关信息,低调处理、暂避对抗,积极配合做好相关事宜;

(四)公平公正、客观中立。公司在处理舆情事件时,要公平、公正地对待涉及的各方,不因其身份、地位等因素而有所偏袒,以客观、中立的态度进行调查和处理,确保公平性;

(五)系统运作、化险为夷。公司在舆情应对的过程中,应有系统运作的意识,化险为夷,塑造良好社会形象。

第十二条 舆情信息报送流程:

(一)公司各职能部门、各子公司在发现或监测到舆情信息后,应立即向证券部或董事会秘书报告;

(二)公司证券部或董事会秘书在知悉上述舆情后,应在第一时间了解舆情的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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