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2024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由广东德邦投资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现已更名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邦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德邦控股”)和崔
维星于 2009 年 8 月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 万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374 号文《关于核准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申请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00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实际发行价格人民币 4.84 元/股,发行后公司注
册资本(股本)变更为人民币 96,000.00 万元,自 2018 年 1 月 16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
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德邦股份”,证券代码为“603056”。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612 号文《关于核准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6,695.747万股;
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股本)变更为人民币 102,695.747 万元。2023 年,公司注销届满
三年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 2,205 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股本)变更为人民币
102,695.527 万元。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000692944327T,注册地址和总部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徐泾
镇徐祥路 316 号 1 幢,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黄华波。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合称“本集团”)实际从事的主要的经营活动为提供快运、快递、
仓储与供应链等综合物流服务。
本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法人治理结构,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目前设有公共事务本部、人力资源本部、采购
与行政服务中心、销售与产品中心、德邦科技、体验与效率中心、审计本部、财务本部等
部门。
2. 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
本集团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已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编制基础
本集团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此外,本公司还按照《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
息。
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2024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 续
持续经营
本集团对自 2024 年 12 月 31 日起 12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
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和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外,本财务报
表以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所付出的对价
的公允价值计量。负债按照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
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
物的金额计量。
公允价值是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
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无论公允价值是可观察到的还是采用估值技术估计的,在本财务报
表中计量和披露的公允价值均在此基础上予以确定。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具体参
见附注三、9。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集团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母公司
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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