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德勤华永在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德勤华永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其内部质量管理体系能够确保其在履职过程中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出具适合具体情况的业务报告,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德勤华永的前身是 1993 年 2 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2 年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9 月经财政部等部门
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华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 号 30 楼。
德勤华永持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华永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华永过去二十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2024 年末合伙人人数为 204 人,从业人员共 5,616人,注册会计师共 1,169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270 人。
德勤华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41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
收入为人民币 3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6 亿元。德勤华永为 58 家上市公
司提供 2023 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2.60 亿元。德勤华永所提
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德勤华永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公司同行业客户共 5 家。
二、执业记录
(一)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朱慧女士,自 2004 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10 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朱慧女士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 2 份。朱慧女士自 2022 年开始为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德勤华永签字注册会计师黄宇翔先生,自 2018 年加入德勤华永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拥有逾 13 年审计服务经验,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黄宇翔先生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 6份。黄宇翔先生自 2024 年开始为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质量复核人陈嘉磊先生,自 2002 年加入德勤华永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05 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陈嘉磊先生曾为多家大型国企、上市公司和跨国企业提供审计服务。陈嘉磊先生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 8 份。陈嘉磊先生自 2022年开始为德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二)诚信记录
德勤华永上述项目合伙人朱慧女士、签字注册会计师黄宇翔先生、项目质量复核人陈嘉磊先生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德勤华永及上述项目合伙人朱慧女士、签字注册会计师黄宇翔先生、项目质
量复核人陈嘉磊先生以及审计项目组成员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德勤华永及其网络事务所的实体在 2024 年度为本公司及子公司提供了非鉴证服务,收费约为人民币 7.99 万元,上述服务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德勤华永根据《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 5101 号——业务质量管理》的要求,针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或审阅业务、其他鉴证业务或相关服务业务设计、实施及运行了质量管理体系,为其在(一)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人员按照法律法规和职业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并根据这些规定执行业务;以及(二)会计师事务所和项目合伙人出具适合具体情况的业务报告等方面提供合理保证。
德勤华永根据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以及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理政策和程序,识别了相应的质量目标、质量风险以及应对程序,这些政策和程序构成了德勤华永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
(一)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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