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华新材:董事长施清岛、董事会秘书被出具警示函
来源:南方财经网
南方财经9月12日电,台华新材(603055.SH)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196号)。经查,公司2024年1-11月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13,261.89万元,超出2024年4月审议通过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3,585.58万元,超出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81%,达到董事会重新审议及披露标准。公司未按规定及时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于2024年12月27日补充审议,12月28日披露。浙江证监局认定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规定,董事长施清岛、董事会秘书栾承连违反该办法第四条、第五十一条规定,对违规情形承担主要责任。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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