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31
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6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企业名称:
控股孙公司嘉华再生尼龙(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华再生(江苏)”)、控股孙公司嘉华特种尼龙(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华尼龙(江苏)”)。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为控股孙公司嘉华再生(江苏)担保金额由 180,000 万元变更为 114,555.05 万元,本次为控股孙公司嘉华尼龙(江苏)担保金额由 100,000 万元变更为 53,543.06 万元。本次变更后,公司对嘉华再生(江苏)的担保余额为 175,955.05 万元,对嘉华尼龙(江苏)的担保余额为 142,843.06 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公告披露日,被担保人嘉华再生(江苏)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控股孙公司;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含现有、新设立或通过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余额 405,598.11 万元,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担保余额 30,000 万元,分别占上市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80.24%、5.94%。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2022 年,公司控股孙公司嘉华再生(江苏)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
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签订了《[工银浙银团 2022-3-08]银团贷款合同》,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4)。经借款人、贷款人平等协商,就各方签署的《2022 年营业(保)字 0071 号银团保证合同》订立补充合同,担保金额由 180,000 万元变更为 114,555.05 万元。
2022 年,公司控股孙公司嘉华尼龙(江苏)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签订了《[JXB2022 银团贷款 001]银团贷款合同》,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
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4)。经借款人、贷款人平等协商,就各方签署的《JXB2022银团贷款人保 001 银团保证合同》订立补充合同,担保金额由 100,000 万元变更为 53,543.06 万元。
嘉华再生(江苏)和嘉华尼龙(江苏)主要由公司控制和管理,其他少数股东均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持股比例较小且未开展实质业务,未提供同比例的担保。
公司上述担保未超过授权的担保额度。
(二)上市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9 日、2025 年 5 月 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5 年度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0 亿元(含等值外币),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额不超过 618,000 万元,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担保额不超过 82,000 万元。授权有效期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关于
公司 2025 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在公司年度担保授权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嘉华再生(江苏)
1、名称:嘉华再生尼龙(江苏)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沈卫锋
3、注册资本:83,883.49 万元
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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