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3
证券代码:603053 证券简称:成都燃气 公告编号:2026-003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燃气”或“公司”)于2026年2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等最新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现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修订后全文)。
修订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全文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2 月 13 日
附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对比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
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 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
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5 名董事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5 名董事组成,为
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 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
专业会计人士。 应当过半数,为三名,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
业会计人士。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件: (一)不具有《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禁止 第 1 号——规范运作》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
性情形; 担任公司董事的禁止性情形;
(二)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 (二)未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三)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
(三)最近三年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 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 (四)最近三年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
(四)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具有财务、会计、 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
审计等相关专业知识或工作背景; (五)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具有财务、会计、
(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 审计等相关专业知识或工作背景;
定的其他条件。 (六)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
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
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辞任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 或者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其不再担
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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