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恪守忠实勤勉义务,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依法开展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协调、监督核查工作,现就 2024 年度工作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
括 3 名独立董事和 2 名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为叶勇先生、李建勋先生和吴家正先生,非独立董事为徐林先生和周昕先生。其中,叶勇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并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全体成员均具备胜任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且符合相关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 5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
下:
(一)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2.《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4.《关于 2023 年度审计及风控工作总结及 2024 年度工
作计划的议案》
(二)2024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2024 年 7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四)2024 年 8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聘任 2024 年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五)2024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内控管
理强基赋能专项行动报告〉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在 2024 年的工作中,审计委员会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
营情况,认真开展工作,勤勉履行职责,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对董事会决策及公司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监督及评估审计机构情况
2024 年,审计委员会积极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年
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与年报会计师事务所召开沟通会 2 次,确保审计过程有序进行,并按照预定的时间表完成了所有必要的审计步骤。通过有效地沟通和协作,保证了审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进行审计时,始终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全面而细致地执行审计工作,如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充分履行了作为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听取公司审计部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 4 次季度工作汇报会,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内部审计工作严格按照年度审计计划实施。会上,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重点关注了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治理架构及内控建设情况,并就公司审计工作中的科研项目立项管理、审计计划调整、信息化系统调整、四个重大风险、内控评价、风控监督等事项与审计部展开了深入讨论。审计委员会基于讨论结果,为公司提供了独立、专业的建议,进一步支持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季度、半年度和年度报告,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符合相关会计政策
的规定,准确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形成了适应公司经营管理和战略发展需要的内部控制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强化了内控团队建设和专业人员培训,不断提升控制措施与公司业务的紧密度,切实发挥风险防控功能,“三会一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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