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7 15:34:53 股吧网页版
鹿山新材: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8


证券代码:603051 证券简称:鹿山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6
债券代码:113668 债券简称:鹿山转债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
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0 股,不送红股。

●因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的可转债正处于转股期及拟回购注销 361,200 股限制性股票,实际派发的现金红利总额和转增总额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最终确定,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红利分配比例和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红利分配总额和转增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1、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母
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424,897,578.59 元。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根据《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提议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0 股,不送红股。

如以截至 2025 年3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04,623,153 股扣除拟回购注销的限制
性股票 361,2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0 元(含税),
共计分配现金红利 41,704,781.20 元,公司未进行中期分红,亦未进行现金股份回购,本年度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246.25%;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0 股,合计转增 41,704,781 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数所致),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45,966,734 股。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比例符合《公司章程》和分红规划中现金分红政策的有关规定。

因公司发行的可转债正处于转股期及拟回购注销 361,200 股限制性股票,实际派发的现金红利总额和转增总额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最终确定。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红利分配比例和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红利分配总额和转增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2、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
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相关指标如下表所示: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41,704,781.20 0.00 37,327,6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6,935,638.62 -86,309,851.97 74,840,421.28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424,897,578.59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79,032,381.20
(元)

最……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