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8
股票简称:科林电气 股票代码:603050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Shi Jia Zhuang Kelin Electric Co., Ltd.
(注册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红旗大街南降壁路段)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重大事项或风险因素,并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相关章节。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募集说明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情况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及相关事项已于 2025 年 9 月 14 日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批准认购对象免于发出要约。该事项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认购对象为石家庄海信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认购对象将通过自有资金或合法自筹资金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认购对象已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3、本次认购对象为海信能源,为公司控股股东的关联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相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 16.19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
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92,649,783 股(含本数),且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将在公司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发行时的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
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6、认购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之下不同主体之间转让的除外)。如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且明确适用于本次发行的,将按其规定进行相应调整。限售期届满后,认购对象所认购股份的转让将依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认购对象因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
7、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5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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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