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5
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
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文件后,经审慎思考,依据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现就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要求,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我们确认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事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计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的审核
意见
经审核,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
事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发行具备必要性与可行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
告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事项。我们认为该报告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融资规划、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论证分析切实、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
分析报告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
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事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使用安排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计划,有利于增强公司综合竞争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与石家庄海信能源控股有限公司签署《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石家庄海信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我们认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相关协议的条款及签署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协议签署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无需编制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事项。我们认为公司最近五个会计年度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至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
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
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事项。我们认为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填补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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