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603048 证券简称:浙江黎明 公告编号:2025-010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将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38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672万股,发行价为每
限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646.7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6,571.1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621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46,050.93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理财产品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总额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767.55万元;2024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885.92 万元,2024年度收到的理财产品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总额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0.89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已完工,节余募集资金9,422.71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理财产品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总额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黎明智
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自贸试验区舟山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定海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4个募集资金专户均已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注销日期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 8110801013302289500 2024年6月7日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自贸试验区舟山分行 574904419210382 2024年6月7日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定海支行 1206020229200442575 2024年6月13日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76850188000170461 2024年6月17日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12月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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