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603048 证券简称:浙江黎明 公告编号:2025-011
浙江黎明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计划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8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制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实施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8,334.66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股派发现金红利0.28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6,880,000股,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数为812,400股,以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146,067,600为基数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40,898,928.00元(含税)。
2024年10月31日,公司实施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7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224,732.00元(含税)。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51,123,660.00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0,001,534.0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61,125,194.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114.55%。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51,123,66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95.80%。
公司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将以具体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如在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股本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51,123,660.00 51,208,150.00 30,991,68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3,362,878.10 45,860,917.13 20,894,132.21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283,346,599.68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133,323,490.0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40,039,309.15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133,323,490.00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否
销总额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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