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603045 证券简称:福达合金 公告编号:2025-013
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通知》(财会〔2024〕24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8号》)的相关规定作出的相应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4 年 12 月 6 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
的通知》(财会〔2024〕24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8 号》”),规定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相
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后,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通知》(财会〔2024〕24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进行相应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审核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通知》(财会〔2024〕24 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审核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通知》(财会〔2024〕24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进行相应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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