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1-14 17:05:09 股吧网页版
福达合金: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15


证券代码:603045 证券简称:福达合金 公告编号:2025-004
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伟达贵金属粉体材料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本次担保金额为 1,200 万
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2,400 万元(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次担保发生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
(均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近日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中信银行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伟达贵金属粉体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伟达”)提供的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上市公司就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2024 年 5 月 1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亿元的综合授信。在授信期限内,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前述授信业务结束为止,担保范

围为实际发生授信额度本金及利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
2024 年 5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上述融资和担保金额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伟达贵金属粉体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8年12月19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住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星海街道滨海二十三路399号

法定代表人:林万焕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贵金属冶炼;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制品研发;常用有色金属冶炼;金银制品销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固体废物治理;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2023 年度(经审计) 2024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8,444.95 30,543.44

净利润 -946.35 4.4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9 月 30 日

总资产 12,658.14 13,685.67

净资产 3,800.93 3,806.89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保证人: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人民币 1,200 万元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或延长债务履行期限的,则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日或延长到……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