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陈益平)
本人作为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担任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陈益平,中国国籍,1966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长、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南京中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监事长、公司独立董事、华韩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21年5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关于独立性的说明
经自查,本人在任职期间,持续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本人及近亲属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未在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单位担任职务,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2024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本人亲自出席会议10次,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5次。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4次,本人列席4次。本人按时亲自出席各次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6次,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1次,本人均亲自出席积极参加会议,履行相关职责。
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及相关工作,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审议,听取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汇报,在公司开展年度审计前,与注册会计师沟通年度审计安排及关键审计事项;在年度审计过程中,向公司管理层了解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就相关问题进行询问并提出合理建议,了解是否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进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并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已制定的年度审计安排认真审计、及时提交审计报告。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管履职及绩效考核情况进行审核。
2、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关键审计内容、审计情况等进行了多次沟通,对内审工作重点进行指导,确保内审工作的独立性、有效性;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财务问题、重点审计事项及关联事项进行探讨和交流,以确保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3、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发表意见时严守独立性;列席股东大会时,重点关注涉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案表决情况,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出席公司2021年、2022年、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良性互动。
4、现场工作及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除参加董事会现场会议和股东会外,密切关注定向增发变更公司实控人事项,通过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尤其关注公司资本运作情况,进行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的管理状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等重大事项,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管理层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对独立董事提出问题能够做到详细回应、并及
时落实和纠正,为独立董事更好地履职提供必要的条件。
四、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向增发变更公司实控人事项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一直密切关注公司实控人变更事项的进展,因监管部门和公司关注的交易对手方资金来源迟迟未有落实,项目一直没有实质性进展,我们独立董事于2024年1月10日提交《关于董事会再次审议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要求》,要求在最近的一次董事会中再次审议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票A股股票事项,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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