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10
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
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敏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经审阅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敏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提名委员会认为李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等要求。
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敏先生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5年以上法律工作经验,并且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综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李敏先生具备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同意提名李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 2月 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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