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04
证券代码:603040 证券简称:新坐标 公告编号:2025-031
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46.00 元/股(含)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45.40 元/股(含)
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2025 年 6 月 12 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6.00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新坐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6)。
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原因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数 136,517,896 股,扣除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579,060 股和待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 31,000 股,本次实际参
与分配的股本数为 135,907,836 股,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6.00 元(含
税)。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6 月 11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5
年 6 月 12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新坐标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根据《回购报告书》的约定,如公司在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发股票股利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及回购股份数量。
三、本次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具体情况
因公司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5 年 6 月
12 日起,由不超过人民币 46.00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45.40 元/股(含),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现金红利)÷(1+流通股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人民币 6.00 元现金红利(含税),无送股和转增分配,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及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及流通股份变动比例,计算如下:
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35,907,836×0.60)÷136,517,896≈0.60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46.00-0.60)÷(1+0)≈45.40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以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计算,本次回购股
份数量约为 550,660 股(含)至 1,101,321 股(含),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40%
至 0.81%。具体的资金总额、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或
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后续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有序推进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新坐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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