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
作为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独立作用,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张冠鹏,男,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9年 6 月至今任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具有法律职业资格及律师执业资格。
本人 2023 年 12 月 5 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并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8 次董事会、5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本
人积极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会前仔细研读会议文件资料和相关材料,与公司管理层积极交流讨论,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会上认真听取汇报并对所议事项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审慎严谨行使表决权,并从专业角度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意见。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提出异议,全部投了赞成票,不存在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年度召开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本年度召开股 本人出席股
董事会次数 亲自 委托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东大会次数 东大会次数
出席 出席 亲自出席会议
8 8 - - 否 5 5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均亲自参加了相关会议,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对所任职的各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审慎的判断,没有提出异议,全部投了赞成票,不存在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出席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会议类别 报告期内召开次数 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会议次数
审计委员会 8 8 8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1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1 1 -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了分析与沟通,审核公司年度财务报表,与会计师事务所召开专题沟通会,对年度报告、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和安排提出建议,保证公司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披露。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重视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认真聆听中小股东发言和建议,加强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 年度,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的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通过到公司主要经营场所进行实地考察、电话、线上会议、邮件等多种方式多渠道,持续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等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信息,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合理化建议,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本人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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