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审核意见
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监事,经认真审查相关资料后,对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真实、全面地反映公司 2024 年度的经营管理及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关于《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也适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的需要。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三、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和投资者回报,
综合考虑了公司 2024 年度经营业绩、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等因素,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决策程序、分配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其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同意继续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以下无正文)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