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603037 证券简称:凯众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2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原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情况
2024年6月7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的议案》(以下简称“《授权议案》”)等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
1、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12个月,即2024年6月7日至2025年6月6日。
2、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其中《授权议案》中第5项、第6项、第7项和第9项授权自公司股东
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存续期内有效,《授权议案》其余事项的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即2024年6月7日至2025年6月6日。
二、提请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情况
鉴于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该决议通过的《授权议案》中有部分事项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而公司尚未完成本次发行,为保证本次发行相关工作的持续、有效、顺利进行,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如下事宜:
1、将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6月6日;
2、同意将《授权议案》中除第5项、第6项、第7项和第9项以外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事项的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6月6日。《授权议案》中第5项、第6项、第7项和第9项事项的授权期限不变,自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存续期内有效。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公司将根据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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