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公司代码:603035 公司简称:常熟汽饰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部)、长春市常春汽车内饰件
有限公司、沈阳市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佛山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肇庆常春汽车零部件
有限公司、芜湖市常春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余姚市常春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上饶市常春汽车内
饰件有限公司、安庆市常春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大连市常春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北京常春汽车
零部件有限公司、天津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天津常春汽车技术有限公司、常熟常春汽车零部
件有限公司、合肥常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天津安通林汽车饰件有限公司、常源科技(天津)有
限公司、常青智能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常锐技术(天津)有限公司、天津蔚春汽车技术有限公
司、成都市苏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宜宾市常翼汽车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98.42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97.38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治理层面: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安全生产。
业务流程层面:授权与控制、预算管理、采购与付款、固定资产管理、存货管理、销售与收款管理、税收管理、筹资管理、合同管理、工程管理、研发管理、生产运营管理、募集资金管理、财务报告管理及信息披露制度管理、关联交易管理、财务会计制度建设、反舞弊机制、档案管理、内部审计等。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社会责任(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碳中和)、重大投资、资产管理、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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