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公司代码:603032 公司简称:德新科技
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邱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毕士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谢宝玉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并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F10616号】,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106.66万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1,065.24万元;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191.82万元,母公司实际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54,280.96万元。
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以2025年3月31日总股本233,975,0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6元人民币(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13,102,600元人民币(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包含若干公司对未来发展战略、业务规划、经营计划、财务状况等前瞻性陈述。这些陈述乃基于当前能够掌握的信息与数据对未来所做出的估计或预测,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2024年度,公司聘请的评估机构对公司收购东莞致宏精密模具有限公司所形成的商誉进行了评估和测算。结合行业发展、市场变化和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判断收购致宏精密所形成的商誉
出现减值迹象。为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相关会计政策规定,按照谨慎性原则,2024年度公司对收购致宏精密形成的商誉和塔城分公司商誉计提减值金额为16,429.68万元人民币,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商誉减值风险。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本公司、德新科技 指 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德力西新疆旅客运输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为股份公司成立前身
致宏精密 指 东莞致宏精密模具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德新科技杭州 指 德力西新能源科技(杭州)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准东交运 指 新疆准东德力西交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持股 51%的控
股子公司
德鑫居物业 指 新疆德鑫居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新德高铁客运站 指 新疆德力西高铁国际汽车客运站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全资子
公司
德新投资、控股股东 指 德力西新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
塔城分公司 指 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塔城分公司
德力西集团 指 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母公司
新疆、自治区、新疆自治区 指 新疆维……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