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1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
及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
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编号: Z29131000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71 号)核准,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筑股份”、“上市公司”、“公司”)公开发行 384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期限 6 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4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7,364.40 万元。本
次发行证券已于 2020 年 5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原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担任其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为 2020 年 5 月 19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鉴于原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原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事项
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批复,本次合并交易已于 2025 年 3 月 14 日完
成交割,自该日起,存续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承继及承接原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权利与义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03 号)核准,全筑股份非公开发行股
票 41,916,164 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3.3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672.64 万元。原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担任其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为 2021 年 9 月 6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鉴于原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原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事项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批复,本次合并交易已于 2025 年 3 月14 日完成交割,自该日起,存续公司国泰海通承继及承接原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权利与义务。
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持续督导期已届满且募集资金账户已全部销户,国泰
海通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规、规范性文件相关要求,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情况 内容
保荐机构名称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法定代表人 朱健
保荐代表人 张子慧、雷浩
联系电话 021-23180000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情况 内容
发行人名称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603030.SH
注册资本 131,693.352 万元
注册地址 青浦区朱家角镇沪青平公路 6335 号 7 幢 461
主要办公地址 徐汇区南宁路 1000 号 15 层
法定代表人 朱斌
实际控制人 朱斌
联系人 孙海军
联系电话 0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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