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江苏赛福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作为江苏赛福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4 年的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独立性、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
现将本人 2024 年度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本人吴婷,女,1986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税务师。历任毕马威(中国)企业咨询有限公司高级顾问;深圳东誉城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安永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高级经理;江苏赛福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容诚税务师事务所(深圳)有限公司合伙人。
(二)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2024 年度任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2024 年度出席参与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出席 7 次董事会会议,并依法依规、独立审慎
行使职权,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阅读各次董事会会议资料,为董事会审议决策做好充分准备;坚持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主动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保证了对公司运作合理性、公平性的有效监督,为董事会作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2024 年度任期内,本人未对公司的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
独立董 出席股东
出席董事会情况
事姓名 大会情况
是否连续两
本年应出席 缺席 出席股东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次未亲自参
董事会次数 次数 大会次数
加会议
吴婷 7 7 0 0 否 4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 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亲自参加了 2 次审计委员
会会议,并亲自参加了 3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履行职责,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
本人积极出席任职的相关会议,均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与高管、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员、会计师事务所等各方进行充分沟通交流,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认为,本人所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投出同意票,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票的情况。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度任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积极沟通了解内控情况。在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就财务、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性与公正性。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 年度任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现场考察等机会,通过现场、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等日常经营情况的介绍和汇报,掌握公司经营动态,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结合公司运营状况,对公司董事会相关提案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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