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8-04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 2026-048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 23 万吨/年液态锂盐
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23 万吨/年液态锂盐项目(以下简称 “本项目”)
投资金额:179,737.23 万元人民币
特别风险提示:
1.政策和市场变化风险
国内外宏观经济的波动将影响产品的需求,同时未来全球电解液行业可能面临较为激烈的竞争,进而影响本项目所涉产品市场供需状况及价格,可能导致项目经济效益发生变化。
目前公司液态锂盐产品除自我配套电解液外也对外销售,新建液态锂盐装置的市场开拓和产品认证存在不确定性,客户对新装置投产的产品需要一定的认证周期。
2.财务风险
本项目为自筹资金建设项目,因此对建设期投入资金来源需要有预算和规划,避免投资建设期出现资金缺少问题。
3.经营风险
产品投放市场后,可能造成供求关系发生变化,导致产品价格下行,存在盈利目标不达预期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公司全资子公司胜华新能源科技(东营)有限公司的下属企业东营石大胜华新能源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 23 万吨/年液态锂盐项目,项目预计总投资
190,000 万元,项目报批投资 179,737.23 万元,项目建设投资 177,362.04 万元,
其中工程费用 145,192.13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8,072.63 万元,预备费14,097.28 万元。项目建设地为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 198 号,占地面积为273,237.02 ㎡,项目建设周期为 24 个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 年 8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关于全资
子公司投资建设 23 万吨/年液态锂盐项目的议案》,该议案以 9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1. 投资主体:东营石大胜华新能源有限公司
2. 统一代码: 91370500MA3C5PGC93
3. 成立日期:2016 年 1 月 19 日
4.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 法人代表:宋垒
6. 住所: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开发区市北外环路以南、石大路以西
7. 注册资本:58,000 万元
8.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经营情况: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6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计 1,183,513,230.11 1,400,290,821.50
负债总计 721,970,400.40 862,963,399.03
净资产 461,542,829.71 537,327,422.47
项目 2025 年 1-12 月(经审计) 2026 年 1-3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455,158,352.79 342,614,475.63
净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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