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4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25-080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任暨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独立董事辞任情况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王清云女士的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本公司第八届独立董事职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鉴于王清云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全体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王清云女士的辞职申请将于公司股东会补选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王清云女士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各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中的相关职责。
王清云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充分行使职权,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王清云女士在本公司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深表感谢!
二、独立董事补选情况
(一)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独立董事王清云女士的辞职报告,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辞任暨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马濬琦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马濬琦先生经股东会选举为独立董事后,担任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提名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对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任暨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内容进行了认真的审核,一致同意《关于独立董事辞任暨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提名委员会对被提名人马濬琦先生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审查方式包括:查阅候选人提供的个人履历信息等,经讨论发表以下意见:经审查马濬琦先生个人履历等资料,认为其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和独立性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禁止性情形。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具备相应的履职能力,具备履行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时间和精力,将有利于公司经营和发展。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马濬琦先生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条件,同意提名其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4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马濬琦,男,1979年2月26日出生,汉族,本科,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特许金融分析师。香港理工大学会计专业毕业。
2015年1月—2015年9月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任高级经理;
2015年10月——2017年中滔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
2017年——2019年德汇资本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
2019年——2024年建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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