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4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25-078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审计机构变更项目合伙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的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5 日和2025年1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本次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变更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项目合伙人的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原委派许培梅女士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项目合伙人,现因内部工作调整,将项目合伙人由许培梅女士变更为孟庆祥先生,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完成相关工作。
二、本次变更后项目合伙人情况
(一)基本信息
开始从事上 开始为本公司
注册会计师 开始在本所
项目 姓名 市公司审计 提供审计服务
执业时间 执业时间
时间 时间
项目合伙人 孟庆祥 2003 年 2009 年 2012 年 2025 年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2年-2024年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2年-2024年 上海起帆电缆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2年-2024年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4年 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孟庆祥先生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孟庆祥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系审计机构内部工作调整,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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