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帝股份”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民生证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对威帝股份 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478 号)核准,公司于 2018年 7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 200,000,000.00 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期限 5 年。公司已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0 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募
集资金人民币 20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与保荐费用人民币 6,500,000.00 元(含增值税,下同),实际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人民币 193,500,000.00元;
另 扣 减 其 余 发 行 费 用 1,096,606.86 元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192,403,393.14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8]第 ZA15470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2024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2024 年度使用情况 使用金额
序号 2024 年度使用情况 使用金额
1 年初募集资金净额 181,039,303.82
2 减:威帝云总线车联网服务平台项目 1,022,020.84
3 支付银行账户手续费 135.00
4 加:收到募集资金存款利息 2,539,296.48
5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 182,556,444.46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制定了《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规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情况。根据上述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18 年 7 月,公司、保荐机构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
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与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重大差异。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符合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及有关规定。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余额 募集资金余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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