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3
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ST华鹏 公告编号:临2025-071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解除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部分银行账户解除冻结的基本情况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山东华鹏石岛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岛玻璃”)前期部分银行账户存在被冻结情况,主要系公司与原常年法律顾问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关于 2019 年处理下属子公司华鹏玻璃(菏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菏泽华鹏”)法律服务合同纠纷事宜,具体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
近日,因石岛玻璃兴业银行荣成支行账户中被冻结资金已达到诉讼保全金额,公司已申请解除其余被冻结账户,具体解冻银行账户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银行 账号 账户性质
1 威海银行石岛支行 8178******3500 基本户
2 中国银行石岛支行 2052******0110 一般户
二、本次银行账户解除冻结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子公司石岛玻璃银行账户已部分解除冻结,剩余兴业银行荣成支行银行账户未被解冻。本次解除账户冻结事宜有利于提高日常资金划转与使用效率,保障经营管理活动的正常运行。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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