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0
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 公告编号:临 2025-055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经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查并核实,公司子公司山东华鹏石岛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岛玻璃”)部分银行账户存在被冻结情况,被冻结资金合计人民币 1,205,723.42 元。
本次账户冻结事项系公司与荣成市森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事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经营及诉讼等风险。
一、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财务人员查询银行账户获悉,子公司石岛玻璃共 9 个银行账户,其中涉及两个银行账户被冻结,被冻结资金合计人民币 1,205,723.42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19%。具体被冻结账户明细如下:
序号 开户银行 账号 账户性质 冻结金额(元)
1 威海市商业银行石岛支行 8178******3500 基本户 192,680.59
2 兴业银行荣成支行 3769******3338 一般户 1,013,042.83
合计 1,205,723.42
二、银行账户被冻结的主要原因
公司近日收到山东省荣成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荣成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获悉荣成市森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向荣成市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保全金额为 600 万元。
三、本次银行账户被冻结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子公司石岛玻璃银行账户被冻结金额为 1,205,723.42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19%,金额占比较小,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影响较小。
四、公司应对措施
公司将积极与荣成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沟通协商,积极采取相关措施依法妥善处理有关纠纷,争取尽快恢复被冻结银行账户正常状态,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
五、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积极与相关各方沟通,妥善处理相关事宜,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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