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603021 证券简称:山东华鹏 公告编号:临 2025-023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根据《教职工校外兼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严格遵守高校行政管理规范,避免职务交叉履职可能产生的合规风险,经过慎重考虑,独立董事陶冶近日向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向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申请辞去其所任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鉴于陶冶的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前,陶冶仍将继续履行其作为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的相关职责。
截止目前,陶冶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陶冶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独立公正,为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陶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补选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推荐邹振东(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认为:
邹振东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备独立董事候选人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相关任职条件,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同意提名邹振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提名邹振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候选人邹振东的有关资料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本次补选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华鹏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1 日
简历附件:
邹振东,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9 年 10 月生,本科学历,
1997 年取得律师执业资格。曾任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英国伦敦鸿鹄律所交流律师,现任北京市中鹏律师事务所主任,香港华商国际(206.hk)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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