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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4 17:35:45 股吧网页版
爱普股份: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陶宁萍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5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陶宁萍)

作为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4 年度的工作中,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地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等职务。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如下:

陶宁萍,女,196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先后主持和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专项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农业部 948 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子课题、云南省科委计划项目、上海市科委技术标准专项等近 20 项研究。曾荣获上海市教育系统“三八”红旗手等称号。现任教育部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项目、国家级一流课程负责人;上海市高校外国留学生英语授课示范性课程、上海市一流课程、精品课程负责人。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进行说明

1、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
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且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2、本人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综上所述,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及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2 次股东大会,分别为: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向公司递交了《请假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坚持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重点关注公司生产经营以及公司治理情况,听取了管理层的汇报,并提出了合理建议和建设性意见,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保证了对公司运作合理性、公平性的有效监督,为董事会作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积极参与并全部出席报告期内召开的专门委员会会议,对法律法规赋予专门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

1、提名委员会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计召开 1 次会议,本人作为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并主持了本次会议,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王玮华先生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为保证工作的平稳延续,经公司董事长魏中浩先生提名,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秦汉清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
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人对相关材料、事项仔细审查,充分发挥了提名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共计召开 1 次会议,本人出席了会议,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本人认真审议了公司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事项,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事项进行了研究,并根据现有的战略规划和公司自身发展情况,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出建议。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提交董事会,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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