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603020 证券简称:爱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6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已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以现场送达、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上午 9 时 30 分在上海市静安区高平路 733 号公司 8 楼会议室
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魏中浩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9 人,现场出席 6 人,
通讯出席 3 人(陶宁萍董事、卢鹏董事、章孝棠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 年,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领导下,勤勉尽责地履行自身职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总经理魏中浩先生就 2024 年度经营情况和 2025 年经营计划向董事会汇报,董事会认为 2024 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地
执行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2025 年经营计划符合公司战略目标。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不断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事业的发展。按照公司既定发展战略,努力推进各项工作,使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以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以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2024 年度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
案》
本项议案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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