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二五年四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第三章 股份...... 4
第一节 股份发行...... 4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6
第三节 股份转让...... 7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8
第一节 股东...... 8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1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13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4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16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8
第五章 董事会...... 22
第一节 董事...... 22
第二节 董事会...... 25
第六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0
第七章 监事会...... 32
第一节 监事...... 32
第二节 监事会...... 33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4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34
第二节 内部审计...... 38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38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39
第一节 通知...... 39
第二节 公告...... 40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0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40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41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43
第十二章 附则...... 4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在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0001348450681。
第三条 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10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
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500 万股,于 2014 年 12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ARTS Group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苏州工业园区八达街 111 号
邮政编码:215123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7,426.4793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国际化的先进理念与服务模式,为社会提供高品质的工程咨询、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管理及工程总承包服务,致力于成为建设工程项目及开发区建设整体服务的卓越企业。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主营国内外各类民用建设项目及工业工程项目的工程咨询、工程设计、工程监理、项目管理、工程总承包及所需设备材料的采购和销售;开发区规划与建设咨询;城市规划、市政设计、景观与园林设计;兼营软件研发、图文设计与制作;自有房屋租赁;检验检测;既有建筑的加固与改造。(企业经营范围中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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