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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1 22:01:31 股吧网页版
中衡设计: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杨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2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杨俊作为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衡设计”、“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勤勉、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依法合规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现就 2024 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杨俊: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法学博士,华东政法大学刑
法学博士后。2002 年 9 月至 2013 年 5 月在苏州大学党委宣传部工作,任主任科员。
2013 年 5月至今在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工作,现为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副教授,硕士
生导师。2010 年 9 月至 2013 年 12 月在华东政法大学博士后流动站从事在职博士后研
究工作。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要求,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 3次会议。

(二)出席董事会情况

履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8次,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应参加 亲自出席次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
缺席次数

董事会次数 数 参加次数 数 亲自参加会议

8 8 3 0 0 0

本人认为,2024 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
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由包括本人在内的独立董事提出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提名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委员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1 1 1 1

1、报告期内,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参加了委员会的日常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对《关于修订<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相关事宜进行审议,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报告期内,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参加了委员会的日常会议,对《关于入伙苏州元创紫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相关事宜进行审议,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3、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或弃权票;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和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咨询机构的情况。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在 2024 年度任职期内,未行使特别职权。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均与会计师事务所对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要点、审计人员配备等事项进行沟通,及时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和参与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工作,通过会议与日常交流的方式向公司进行求证并向公司提出合理建议,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对涉及中小股东利益的事项,本人积极进行核实,并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审慎行使表决权。同时,本人持续加强法律法规及规则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

(七)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为了解公司业务实际开展情况,积极履行作为独立董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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