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1
证券代码:603012 证券简称:创力集团 公告编号:2025-043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
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
和 2024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根据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鉴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本次发行价格需作相应调整,本次发行股票价格由4.02 元/股调整为 3.92 元/股;同时,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等相关规定,公司依据已经实施的财务性投资调整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将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 20,000.00 万元(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 19,000.00万元(含本数),同时相应调整发行数量。本次发行方案修订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具体调整内容说明如下:
1、发行价格
调整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价格为 4.02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国
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后:
本次发行价格为 4.02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 650,472,00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0 元。根据上述调整公式,本次发行价格调整为 3.92 元/股。
2、发行数量
调整前: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49,751,243 股(含本数),按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发行测算,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7.65%,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以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规定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调整后: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48,469,387 股(含本数),按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发行测算,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7.50%,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以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按照相关规定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3、募集资金总额
调整前: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0,000.00 万元(含本数)。
调整后: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9,000.00 万元(含本数)。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实质性变化。
根据公司 2024 年 11 月 29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次调
整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属于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范围内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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