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20 19:14:15 股吧网页版
创力集团:创力集团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1


证券代码:603012 证券简称:创力集团 公告编号:2025-042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于 2025 年 10 月 20 日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石良希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 7 人,实际到会董事 7 人。本次会议董事出席人数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公司已提前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的通知、会议议案及相关文件,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经知悉与本次会议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召开合法、有效。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了下述议案,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
案》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
派已实施完毕,公司对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等相关规定,公司依据已经实施的财务性投资调整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综合对募集资金总额和股票发行价格的调整,公司对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同步做出了调整。

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的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1、发行价格

调整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价格为 4.02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
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后:

本次发行价格为 4.02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 650,472,00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0 元。根据上述调整公式,本次发行价格调整为 3.92 元/股。

2、发行数量

调整前: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49,751,243 股(含本数),按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发行测算,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7.65%,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以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规定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调整后: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48,469,387 股(含本数),按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发行测算,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7.50%,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以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按照相关规定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3、募集资金总额

调整前: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0,000.00 万元(含本数)。

调整后: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9,000.00 万元(含本数)。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实质性变化。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本项议案。关联董事石良希回避表决。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创力集团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表决结果: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1 票回避。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的议案》

鉴于公司对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