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证券代码:603012 证券简称:创力集团 公告编号:2025-008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并签署股
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
中煤机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科技”)拟以现金方式向中煤机械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机械集团”)、杨豪、蔡海英、石兆宇、石云南、杨
加平、杨勇、包景衍、包景炜收购浙江中煤液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
液压”或“标的公司”)合计 56.94%的股权,收购金额为 6,632.8626 万元(上述
收购事项简称“本次交易”)。
为了更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经公司与标的公司股权转让方再
次沟通与协商,公司与并购双方签署《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
充协议”),就股权收购协议的支付方式与应收账款回收指标进行了相应调整。
本补充协议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煤科技拟以现金方式向中煤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煤机械集团”)、杨豪、蔡海英、石兆宇、石云南、杨加平、杨勇、包景衍、
包景炜收购中煤液压合计 56.94%的股权,收购金额为 6,632.8626 万元。公司对
本次交易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全资子公司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25 年4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s://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为了更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经公司与标的公司股权转让方再次沟通与协商,公司与并购双方签署《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就股权收购协议的支付方式与应收账款回收指标进行了相应
调整。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并签署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二、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5 年 4 月 18 日,公司与中煤机械集团、杨豪、蔡海英、石兆宇、石云南、
杨加平、杨勇、包景衍、包景炜签署关于收购中煤液压 56.94%股权之《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各方同意将已签署协议的 3.2 条修改为:
“3.2 在标的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五日内,将股权转让款的 20%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甲方。”
(二)各方同意将已签署协议的 3.3 条修改为:
“3.3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标的公司期末应收账款净值为 92,638,825
元。
若截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标的公司收回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末应收账款
净值总额的 90%时,届时则乙方应支付剩余全部股权转让价款即股权转让价款的 30%。
若届时该部分应收账款回收率未达到 90%的,则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届时应支付甲方的剩余股权转让款:
届时应支付甲方的剩余股权转让款=股权转让价款的 30%-该部分应收账款
于 2026 年 12 月 31 日回收率不足 90%的对应差额金额部分*甲方本次转让的股
权比例。
上述计算公式计算结果为负的,结果按 0 计算,即甲方不承担补回义务。
乙方支付完毕后相应金额股权转让价款后不再负有未足额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部分的支付义务,即双方对本条第 2 项约定的股权转让价款进行了调减。
三、本次签订补充协议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并签署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交易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和长期战略的需要,有助于加强公司产品矩阵,提高公司在煤机行业的综合竞争力。本次补充协议的签署,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更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4 月 18 日,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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