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3
证券代码:603011 证券简称:合锻智能 公告编号:2025-041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
2025 年 9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8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口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98,157,643.03 元,
盈余公积为 20,871,998.43 元,资本公积为 1,375,614,375.14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母公司盈余公积 20,871,998.43 元和资本公积 377,285,644.60 元,两项合计
398,157,643.03 元,用于弥补母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累计亏损。本次
拟用于弥补亏损的资本公积全部来源于股东以货币、股权等方式出资形成的资本(股本)溢价,不属于特定股东专享或限定用途的资本公积金。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资〔2025〕101 号)中“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司应自股东会作出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决议之日起三十日内通知债权人或向社会公告”之规定,公司现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将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公司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 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
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5 年 9 月 13 日起 45 日内(9:00-11:00,13:00-17: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紫云路 123号公司证券部
3、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晓峰、徐琴
联系电话:0551-63676789
传真号码:0551-63676808
电子邮箱:xuqin@hfpress.com
4、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具体如下: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信封上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邮箱收到相应文件日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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